问题 | 企业异地搬迁补偿政策 |
释义 | 一、企业异地搬迁补偿政策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搬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搬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搬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搬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搬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在搬迁的过程中,搬迁人为了加快搬迁进度,搬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搬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搬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搬迁人根据搬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搬迁人、被搬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搬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搬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二、企业搬迁补偿包括哪些 业搬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搬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搬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等。 三、企业搬迁员工安置政策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以上就是企业异地搬迁补偿政策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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