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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兵
释义

民兵militia

由不在军籍的平民组成的武装力量。民兵可以是战争或武装冲突爆发后组织的,也可以是平时建立,在战争或武装冲突发生后动员起来的。根据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第1条的规定:“战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不仅适用于军队,也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的民兵和志愿军:(1)由一个对部下负责的人指挥; (2)有可从一定距离加以识别的固定明显的标志;(3)公开携带武器;(4)在作战中遵守战争法规和惯例。在民兵和志愿军构成军队或军队的一部分的国家中,民兵和志愿兵应包括在‘军队’一词之内。”因此,民兵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便可以与正规部队享有同样的交战资格。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第4条明文规定民兵在落于敌方权力之下时,应当享有战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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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