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类型有哪些,怎么办理不动产证 |
释义 | 我们的财产一般有动产与不动产,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是否可以移动,动产通常可以移动,而不动产则不能移动。我国对不动产的管理就是进行不动产登记制度,那么不动产登记类型有哪些?怎么办理不动产证?以下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类型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主要有: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二、怎么办理不动产证 1、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 2、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测绘图(表),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 4、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办证所需要的文件多而杂,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 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登记类型有哪些、怎么办理不动产证的内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主要有: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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