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量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裁量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裁量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对羁束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而对裁量性行政行为,一般不于审查,只有当行政行为显失公平或行政主体滥用职权时,才于以审查。 二、裁量行政行为的主体 法律网提醒您,裁量行政行为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则是指那些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这些组织在行使职权时,视为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裁量行政行为和羁束行政行为的区别 裁量行政行为和羁束行政行为是两种不同的行政行为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是否有自由裁量权。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自由裁量权。在羁束行政行为中,行政机关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机械地适用法律,不能自行斟酌和考虑其他因素,因此羁束行政行为比较僵硬和死板。例如,行政机关对某一违法行为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不能自由决定给予不同的处罚。 相比之下,裁量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自行斟酌和考虑相关因素,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决策。在裁量行政行为中,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给予不同的处理结果,因此裁量行政行为更加灵活和变通。例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批准许可,或者附加哪些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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