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第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所需材料: 由用人单位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及认定工伤决定书办理相关待遇支付。省社保局根据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 第三、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1、服务窗口收取相关材料,材料不全的当场告知。 2、窗口人员进行初审,科长负责复核。审核后符合规定的,业务系统确认相关待遇,并打印工亡待遇核定表,科长签字报分管处长审批。 3、分管处长审批签字完成结算,结算单汇总后经处领导签字后送基金处复审。 第四、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时限 审核合格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二、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第一、申请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第二、申请伤残待遇: 1、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6、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等等。 三、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假牙等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工伤待遇申请流程首先是服务窗口收取相关材料,材料不全的当场告知。而窗口人员进行初审,科长负责复核。审核后符合规定的,业务系统确认相关待遇,并打印工亡待遇核定表,科长签字报分管处长审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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