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留置担保 |
释义 | 一、什么叫留置担保 留置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是债权人,而留置的财产则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 ![]() 二、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1、依法成立的担保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成立时生效; 2、担保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自批准登记后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什么是质押担保物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留置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是债权人,而留置的财产则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什么叫留置担保,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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