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本使用者 |
释义 | 又称“雇用者”、“雇主”。日本使用者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因法律不同而不同,即使在同一法律中,因各条款宗旨不同,其内容也不同。在民、刑法中,则多数经营者。在劳动法中其具体规定如下:(1)《劳动标准法》中的使用者,指企业主、企业经营者或代表企业主处理企业中有关工人事宜的人,即具有监督工人权限者都是使用者,如某些人既是工人,又是使用者,并确定责任。在《劳动标准法》的各条文中,按具体工作确定其监督权限。如:违反休息时间自由利用一事,被处罚的使用者不是公司经理,而是具体指挥监督的股长和课长;违反工资支付条款时,被处罚的是车间主任。(2)《工会法》中的雇主,指和工会签订劳动协约的使用者或使用者团体,即称为自然人和法人。日本工会法第7条规定,禁止使用者使用不当劳动行为。作为不当劳动行为被处罚的是“有不当劳动行为者”,这就确定了行为者责任主义。(3)在社会保险法中多采用事业主,与使用者是同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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