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担保方式有几种一般保证 |
释义 | 一、保证担保方式有几种一般保证 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担保合同如何合规撰写确保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担保合同应按如下写: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保证范围等条款; 5.最后双方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三、担保合同期限 担保合同期限的开始时间是: 1.按照合同的约定; 2.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或相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3.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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