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 |
释义 |
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 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 《合同法》 第75条规定,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了两层意思: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2)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在前一规定不能适用情况下,才能适用后一层意思。关于一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行使期间通常一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五年期限的起算自财产处分之日起,一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处分财产之日起算。 ![]()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具备相应的主观和客观条件。从债务人的角度来说,应该具备的客观条件有四个方面: 第一,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第二,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第三,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实施撤销权的主观条件是,对于债务人来说,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为无偿时,具备上述客观条件时,债权人即可行使撤销权。而当债务人实施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偿的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主观和客观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长的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债权人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超过五年不行使的,撤销权就会消灭。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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