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从哪年开始缴纳社保 |
释义 | 一、企业职工从哪年开始缴纳社保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是从1995年开始的。 社会养老保险,国家从1986年就开始实施了,当时仅仅是在国企内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实行全部实行养老保险交费制度,由于各地进展不一,大部分省市都是在1992年实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 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如下: 1.险种不同; 2.缴费金额不同; 3.参保地不同; 4.养老待遇不同。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三、企业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有什么处罚 1.企业不签合同的处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单位不交社保的处罚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超过责令限期依旧未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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