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继承权是否与女儿出嫁有关 |
释义 | 一、土地继承权是否与女儿出嫁有关 土地继承权与女儿出嫁没有关系。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流程首先要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然后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呈批标、最后写一份委托书、带上身份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去办理继承就可以了。经过公证认证的使用权转移证明,继承人就可以继续有土地的使用权了。 三、土地使用权继承纠纷能诉讼吗 双方应当先协调。即使无法协调,也可以由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了且无法互相让步,那么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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