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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亡证明能开第二次吗
释义   一、死亡证明能开第二次吗
    死亡证明只能开一份。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医院开死亡证明流程是怎样的
    患者在医院内、来院途中(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正常死亡的,在医院内开具死亡证明。
    需提供: 
    (1)死者家属(或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死者关系;
    (2)死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未登记户籍的婴儿和无名尸不需要提供);由负责救治的医师签发《死亡证》。 
    非医院内(包含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除外已有出诊医生到现场)正常死亡的,在居(村)委会开具证明:死者身份证明和死亡事实证明,当地卫生院办理死亡证明(推断)书。
    相关资料包括:
     1、居(村)委证明原件;
     2、死者生前有效病历、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代办的家属(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作出非重复开具《死亡证》说明。 
       三、死亡证明的相关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解剖)告知书(家属签字);
    2、由经治医生(执业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
    3、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医院行政大厅,由《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人员核对患者家属、死亡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盖单位公章。
    4、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患者家属应妥善保管死亡证明,自留复印件,丢失不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死亡证明能开第二次吗的全部内容。我们在开具死亡证明的时候只能是一次,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派出所来说开具证明。这是亲人在死亡后比较重要的证明文件,在很多时候需要使用到死亡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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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