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如何取证 |
释义 | 一、家暴如何取证 对于离婚损害赔偿,法院采取的是优势证据的原则,如果说当事人提出的表面证据达到认定要求,都尽量认定以保护受害人。假如有了报警记录和法医鉴定书,能起佐证作用的证据就包括:报警时能够反映是丈夫打的证人证言,证人包括兄弟姐妹或其他人;相关报警记录;施暴过程的照片、录音;能反映施暴者的医院病历;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二、家暴可以要求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家暴情形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哪些行为算家暴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暴如何取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家暴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如果被家暴方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应当准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与此同时判决被家暴方获得相应数额的损害赔偿,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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