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被解雇的员工误入合同陷阱,该怎么办 |
释义 |
与法律相比,这并不划算:根据服务年限,你可以补偿12个月的工资 罗*敏很愚蠢。半个世纪后他被解雇了。再就业难是不言而喻的。仅仅3万元的赔偿怎么能弥补损失呢?他找了一位律师,想咨询是否可以向该单位提起诉讼。律师了解了案情后告诉他:“合同中的条款非常非法,你损失了很多!”最初,罗敏从1994年开始在a公司工作。a公司于2004年被B公司合并,罗*民也被B公司接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在B公司的工作年限应从1994年开始计算。“根据法律,如果你工作了一年,计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你可以计算你损失了多少。” 罗敏捏了捏手指,感到心痛。于是他立即聘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支付1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拒不受理的,应当向法院起诉。单位认为罗*民是自愿签订合同的成年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法院主持审判:合同中“免除单位法律义务”的条款经审理无效 ,法院认为,尽管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是自愿签订的,但“补偿标准”条款与《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不一致,显然属于“免除雇主的法律责任,排除工人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本条款无效。因此,罗*民的经济补偿应根据法律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由服务年限决定。一般来说,工作一年计算一个月的工资。然而,法律还规定,高收入阶层无论工作多少年,只能计算12年的经济补偿,基准月薪只能按当地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计算。法院审理此案时,当地员工的平均月薪仅为2658元,而罗*民的税后工资为9000元,这绝对是一份高薪。因此,虽然他的工作年限为15年,但只能按12年计算,并获得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补偿,工资只能按2658元的三倍计算。最后,法院裁定B公司支付9.5万元以上的经济赔偿金,B公司不服,向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目前,本案已生效并已完成执行 北京市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分析 劳动合同不同于普通民事合同。普通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是私法,一般不干涉合同主体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劳动合同法》具有公法的特征,其立法意图是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特别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劳动关系中的一些事项没有明确规定,而是允许劳动合同和资本合同约定,则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因为工人在找工作和签订合同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等许多事项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限制用人单位利用自身优势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同样,以前的免责条款,如“双方同意不签订合同,不提供保险,后果由工人承担”、“发生工伤,责任由工人承担”等,也违反了立法精神,属于无效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