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是否需要与工人协商 |
释义 |
在制定、修改或决定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件时,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管理等,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在执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时,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通过协商向用人单位提出修改和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公布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或通知工人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雇员或工会对雇主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权利。换句话说,雇主不必与工人协商制定规章制度,但雇主的规章制度不能随意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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