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一、写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遗嘱注意事项有: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 5.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需要有见证人。 二、立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 立遗嘱见证人需要有两个以上,但并不是所有的遗嘱形式都需要见证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是需要有见证人的。 1.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录音遗嘱是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是需要见证人的。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若危急情况解除,则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三、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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