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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的决定
释义

行政诉讼的决定

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对诉讼上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所作的决定。决定具有不同于判决、裁定的特点:被决定的事项既非实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非诉讼程序本身的问题,而是涉及诉讼程序的特定事项;这类事项往往具有急需解决的紧迫性,若不及时解决,会影响诉讼的继续进行。决定在行政诉讼中主要适用于:(1)保证案件客观、公正地审判。如关于回避的决定。(2)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如对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强制措施的决定。(3)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关于延长起诉时限的决定、关于再审的决定。(4)解决法院内部工作关系,如关于管辖权转移的决定。决定的形式,一般应是书面的,有时也可以是口头的。若采取口头形式,必须将决定的事项记入笔录。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并立即执行,不准上诉。但关于回避、罚款、拘留的决定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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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