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案件中如何确保原告的资格符合要求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案件中如何确保原告的资格符合要求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 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 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即上述两条件为选择关系。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诉讼法规定起算日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方法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为十五日;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 ![]() 三、行政诉讼立案必要条件有哪些 行政立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该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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