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署的法律原则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签署的法律原则有什么 劳动合同签署的法律原则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网提醒您,不能有强迫、欺骗行为,不然,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签订日期; 10.签名与盖章。 三、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以下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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