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主的过错还是工人的过错 |
释义 |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过错还是工人的过错 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工人双方的责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未签订事实的一方承担。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因自身过错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应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员工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①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 工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雇主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③ 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④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疾病”是指除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疾病 ② 工人不称职,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称职 ③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在上述三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并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劳动合同未签订是公司的过错还是劳动者的过错?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您遇到一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您应该找律师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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