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仲裁受理
释义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应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并按照规定向仲裁机关递交申请书及副本。仲裁机关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立案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在7日内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提出的书面仲裁申请为依据受理仲裁案件。有些国家规定,仲裁机构有权主动受理仲裁案件,如原苏联国家仲裁署可以主动受理仲裁案件。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