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常见的陷阱是什么 |
释义 |
这里我们列出一些常见的采购合同陷阱,希望能帮助您 卖方终止合同的权利已经扩大 这里有两个例子: 1。XXX商品房认购表中有以下规定:“如果乙方未能在支付定金之日起10天内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并按时支付首期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商品房认购书而不退还定金。” 2。XXX认购协议中规定,“乙方应在x、x、x前到X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视为违约,甲方不予另行通知,本协议到期无效。” 以上两条是扩大甲方(通常是开发商)终止权的典型例子。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签订或终止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扩大其自身的终止权。此外,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买受人逾期履行债务的,出卖人应当及时催告买受人。如果买方仍然未能履行合同,合同可以终止 此外,“未能按时签署”等类似表述也不合理。未能按时登录可能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的一些外部原因是不可预测的,因此很明显,买方不能承担违约责任 豁免权的滥用 豁免权也是开发商滥用的权利之一。这种滥用通常通过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来实现。一般认为,不可抗力因素通常指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这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双方的责任应免除。政府行为。所谓政府行为,是指由于政府颁布的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原合同失效。不正常的社会事件。这是一个不可预测的事件和不可抗力 一些开发商还将以下两个术语列为不可抗力因素: 1。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困难不能及时解决 2。市政配套设施跟不上发展进度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两项很难成为“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可以预见施工技术问题。如果难以解决,也应由开发商负责,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同样,市政配套项目也有其程序性特点,作为开发商,他们能够在规划的早期阶段预见到,即使违约确实是由于“不可抗力”,开发商也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开发商必须在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发生了。履行了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开发商在房地产交易中履行了“及时通知”和“采取补救措施”的不平等违约处罚义务,主合同是政府部门为规范商品房交易而制定的标准文本,可以保证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实际上,开发商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保其优势。例如,延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通常不同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上述三种常见的不平等条款在购房合同中最为常见。如果遇到类似的术语,应及时向开发人员指出。如果可能,您也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请律师,让专业人士帮助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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