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长制 |
释义 | 北魏中期建立的乡官制度。北魏初期,实行宗主督护制。在宗主督护制下,宗法性豪强地主隐匿大批私民,并对其征收更重的赋税,不仅导致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而且从经济上和政治上削弱了国家政权的统治力量。有鉴于此,孝文帝接受李冲的建议,于太和十年(486)废除宗主督护制,确立三长制。三长制的内容包括:五家为一邻,设一邻长;五邻为一里,设一里长;五里为一党,设一党长;邻长、里长、党长作为乡官,负责检查户口、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三长还享受免除一人到三人官役的特权。三长制的实行,既使国家控制了大批赋役农民,增加了财政收入,也使国家统治权直接渗透到社会基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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