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
释义 |
一、单位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已失效)《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其它严重情节:造成恶劣影响的;引起被害人自杀、集体上访的;给被害人造成十万元以上损失的等。 依据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个人或单位集资诈骗数额的新规定,现阶段应按照以下标准对集资诈骗数额进行认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 二、集资诈骗的具体表现 1、携带集资款逃跑;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单位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这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单位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罪,需要处罚法人或负责人,以及单位罚款,还有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如果您对感兴趣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到我们法律网进行咨询了解,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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