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证商品房认购书的签署合法有效 |
释义 | 一、如何保证商品房认购书的签署合法有效 保证商品房认购书的签署合法有效的条件是: 1.预售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2.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3.认购书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认购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权要求补充。 二、商品房认购书是正式合同吗 法律网提醒您,认购书不是正式购房合同,但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收受购房款的,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房屋基本信息; 2.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和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其他事项。 ![]() 三、商品房认购书纠纷的诉讼时效 商品房认购书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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