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如何推定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如何推定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推定是指在无法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推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一种认定方法。 具体来说,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患者出现人身损害或并发症等不良后果的,应当推定该过失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推定是基于公平原则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的,旨在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医疗事故赔偿费有什么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医疗事故赔偿提起诉讼的时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法律网提醒您,超过诉讼时效才提出的,将丧失其胜诉权,其诉讼请求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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