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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多久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释义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 刑事和解 ? ? 刑事谅解书 ?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 ? 刑事案件管辖? ? ? 刑事诉讼
    大家都知道的是国家赔偿是需要由相关的行为人提出申请的国家并不会主动进行赔偿。在当事人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这就涉及到一个时间的问题,因为很多人由于工作繁忙或者忘记了申请。那么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多久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多久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多久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先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才能申请赔偿 。但有例外: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的行政事实行为可以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直接起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在这里这个时间的规定,实际上就是一种时效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在两年之内行使这个两年的起算点是从国家机关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开始之日起。具体还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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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