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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先债权能否对抗已登记的物权
释义   一、在先债权能否对抗已登记的物权
    在先债权不能对抗已登记的物权,物权恒优先于债权,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对抗担保物权。善意第三人一般是指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物权之人,自抵押人处受让抵押财产或设定质权并转移占有时,并不知道该财产上已存在抵押权的受让人、质权人等,包括抵押财产的善意受让人,同一动产上的善意、后设、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同一动产上的善意、后设的质押人等。
    二、债权的基本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三、物权有没有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大多数物权请求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原物返还请求权需要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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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