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新办企业工商局对名称有什么限制 |
释义 | 一、对于新办企业工商局对名称有什么限制 1.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是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新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新名称不得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新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须另填名称登记表,报国家工商局审批; 5.新名称中冠省名的,须另填名称登记表,报省工商局审批。 二、企业名称核准须要哪些必要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名称核准需要的资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三、企业名称的变更流程 1.工商变更。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2.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3.重新刻章。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银行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5.商标证书变更。 6.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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