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受遗赠公证办理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接受遗赠公证办理程序有哪些 如果受遗赠当事人需要办理遗赠公证的,通常要准备以下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二、遗赠的含义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三、遗赠的特征 1、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 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5、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6、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 遗赠是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之一,不管是什么方式都得尊重,但前提是这种方式是合法的,法律法规认定的,还有很多关于财产的分配方式需要我们去了解,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接受遗赠公证办理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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