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死亡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死亡医学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办理死亡证明。 二、开具死亡证明的作用 法律网提醒您,死亡证明的用途有: 1.持死亡证明才能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持死亡证明才能在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 3.持死亡证明才能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销户。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三、如何补办医院死亡证明 补办医院死亡证明的方式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 3.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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