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应如何避免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应如何避免 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避免的方式是:可以充分利用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任何一次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或者债务人主动还款的,都起到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每次中断的时间,时效都会重新计算。时效中断是法定时效期间因故中断,中断前的时效全部作废,中断事由停止后,时效重新起算。 二、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怎么办理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三、借款合同与借条的不同点有哪些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不同点有: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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