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期间可以找工作吗 |
释义 |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找工作,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与原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是对劳动争议事项提起仲裁的,可以到新公司上班。但如果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可以到新公司上班,否则构成双重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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