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待遇应该如何领取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待遇应该如何领取 工伤保险待遇应该如下领取: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1.强制实行原则。 2.保险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3.社会化管理原则。一是覆盖范围的社会化,二是基金来源社会化,即国家、企业共同筹资,三是管理的社会化,使企业摆脱更多的社会性工作。 4.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即将工伤保险基金中一定的费用转向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对劳动卫生与安全保护的科研,以及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人员的奖励等。 5.工伤保险与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 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必备哪些资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必备以下资料:工伤认定受理书、决定书;劳动能力受理书、鉴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其他。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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