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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署建筑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释义
    一、签署建筑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完善。
    二、建筑施工合同生效条件
    1.必须签订书面的建筑施工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法律网提醒您,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建筑工程合同需要备案吗
    建设工程合同都要备案。我国法律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引用法条: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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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1: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