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初犯醉驾的刑罚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对于初犯醉驾的刑罚有哪些规定 对于初犯醉驾的刑罚的规定是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初犯事故责任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醉酒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是醉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 三、醉驾初犯可以自首吗 醉驾初犯可以自首。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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