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局可以起诉离婚案吗 |
释义 | 一、司法局可以起诉离婚案吗 司法局并非负责起诉离婚案件的机构。离婚诉讼的提起和进行应当通过法院进行。 因此,当夫妻中的一方希望起诉离婚时,他们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相关的起诉书、证据和其他必要文件,而不是向司法局提交。 二、提起离婚的阶段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 1.在起诉阶段,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接受这些文件、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2.答辩阶段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 ![]() 三、离婚诉讼的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阶段是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这个阶段,法院将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法院将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3.离婚诉讼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对法庭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将生效。 4.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你对离婚诉讼还有哪些疑问?法律网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快来提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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