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企业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保 |
释义 | 一、试用期内企业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保 单位要为试用期的劳动者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需要及时为劳动者申请社保登记,并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试用期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保缴纳流程如下: 1.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后会取得单位公积金登记号; 2.增员。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五险一金账户中; 3.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以确保五险一金的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缴费。如果企业、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五险一金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险一金管理机构现场缴费。 ![]() 三、试用期企业为员工缴纳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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