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原则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标准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划分依据是: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等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三十天,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自行委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程序如下: 1.治疗终结后选择合适的司法鉴定所,建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或者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伤者本人携带病历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CT片等材料前往司法鉴定所; 3.由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员对伤者伤情等情况作出评定; 4.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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