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造成的后果是哪些 |
释义 | 一、无效合同造成的后果是哪些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无效与合同可撤销的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等;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认定程序不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必须由撤销权人启动;而无效合同可由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主动确认无效。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有效。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而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 ![]()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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