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决定书 |
释义 | 公安司法机关制作的决定立案的法律文书。作出立案决定应履行一定的立案手续和审批制度。承办人员经过对立案材料的审查,认为应当立案的,应制作立案报告书。立案报告书的内容应当写明: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案由;发案的时间、地点,犯罪事实,证据材料;立案的法律根据和初步意见;立案的时间;承办人的姓名等。承办人员应将立案报告书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送本机关主管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填写《立案决定书》,并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对于自诉案件,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立案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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