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的裁决可以撤销 |
释义 | 一、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的裁决可以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撤销,但是要满足法定条件: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等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劳动仲裁所需具体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醒,劳动仲裁所需具体材料包括: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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