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是否可用于共同债务的追索 |
释义 | 一、婚前财产是否可用于共同债务的追索 个人婚前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偿还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是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应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 这种连带责任是无限连带的,不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限。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下,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是需要用于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 2.填写申请表格,不得委托他人; 3.公证处受理审查,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备材料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的必备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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