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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是什么意思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是:
    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员工或单位的申请,依法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未为员工投保的,则相关费用由单位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拒不发放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如下:
    1.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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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