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有何不同 |
释义 | 一、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有何不同 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2.诉讼主体不同:刑事诉讼是“官告民”、行政诉讼是“民告官”。但也有例外,刑法体系中的自诉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行政诉讼的抽象行政行为,则不具有可诉性,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3.诉讼时效不同: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但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则无视时效。行政诉讼的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常见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 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 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 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 ![]() 三、行政违法记录多久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法律网提醒您,正常情况下行政案件记录在结案后,一般是这样处理: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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