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遗嘱应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
释义 | 一、有效遗嘱应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也就是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3.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订立遗嘱的方法有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法如下: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三、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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