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工作人员 |
释义 | 按法定程序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并担任一定职务的工作人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员。行政工作人员的重要特征是通过选举、分配、考试、任命等法定方式任用的;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的人员。行政机关的勤杂人员或企事业单位中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不是行政工作人员;行政工作人员接受国家的委托,代表行政机关从事行政和其他管理活动,根据职务的高低行使一定的权力和履行一定的职责;领取国家工资报酬并得到相应的福利保险保障。行政工作人员中,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又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按其任职、罢免途径,以及责任性质的不同,可分成由权力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和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行政工作人员仅限于行政机关任命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故范围较狭。1982年前后出现的行政机关招聘的行政工作人员,是行政工作人员中较特殊的一部分。他们在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期间,依法享有与其他行政工作人员同样的权利并履行同样的法律义务。一旦聘期届满,他们与国家之间的行政职务关系即告消灭,他们的行政工作人员的身份也随之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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