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会破坏监管秩序 |
释义 | 一、哪些行为会破坏监管秩序 1.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2.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 3.欺压其他罪犯的; 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8.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立案标椎,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该罪的主体是犯有罪行的,经司法机关判决或决定而被收押在劳改机关。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 三、破坏监管秩序罪构成要件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不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上侵犯了我司法秩序和关押制度; 4.客观方面实施了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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