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流程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流程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流程: 1.审查。 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 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3.宣布和送达。 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不起诉的善后工作。 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5.报请批准。 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不起诉决定的要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内容有什么 1.不起诉决定书的名称、编号;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等; 3.案由和案件来源; 4.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其他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5.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刑事诉讼法条款; 6.检察长署名,制作日期和加盖院印; 7.附注事项。 ![]() 三、检察院不起诉要被害人签字吗 检察院不起诉要被害人签字,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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