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在离婚后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在离婚后如何规定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的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二人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对共同债务清偿比例的判决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不过该判决只对夫妻二人产生法律效力,不得产生外部对抗效力,善意债权人仍有权利要求夫妻二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哪些情况下债务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如下: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债务诉讼期限规定 夫妻债务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法律网提醒您,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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